江苏国税房土两税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申报的方法
江苏国税房土两税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申报的方法如下: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登录国税江苏电子税务局 ,单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在税源信息报告下找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超链接并单击 。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下,单击“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 ”按钮。
政策背景与目的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 ,江苏省财政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通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房土两税”)的困难性减免,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及纳税人缓解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亏损导致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可按当地有关规定申请房土两税困难减免 。
疫情时给单位减免职工社保,如果补偿给员工
〖壹〗、收到社保减免退款时企业收到社保部门退还的减免款项时,需区分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单位部分原已计提但未缴纳,退款后需冲减负债;个人部分若已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但未缴纳 ,退款后需冲减负债或退还员工。
〖贰〗 、疫情期间社保补贴的会计分录需分两步处理,具体如下:企业收到社保补贴时当企业收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放的社保补贴款项时,需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记录资金流入 ,同时以“其他应付款”科目暂挂款项,表明该资金需后续转付给员工。
〖叁〗、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此处理方式适用于企业将退回的社保费视为非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例如政府因疫情给予的直接补助或减免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的定义 。
〖肆〗、第一步:收到社保减免退款时企业收到社保部门退还的减免款项,需按单位与个人承担部分分别核算。单位部分原已计提但未缴纳的社保费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用(单位部分)”科目冲减;个人部分原代扣但未缴纳的款项 ,通过“其他应付款——社保费用(个人部分)”科目冲减。
〖伍〗 、疫情期间社保费退回的会计分录需根据退费性质和用途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第一种情况:退费用于补偿企业已承担的社保费用(如单位缴费减免)若退费属于国家阶段性减免政策中单位缴费部分的返还,且企业已将该部分费用计入成本或费用科目,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过渡 。
疫情三年土地使用税费减免政策
〖壹〗、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该文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作出规定 ,但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范围未在公开信息中详细说明。
〖贰〗、地方减免政策:各地政府可能会根据疫情的实际影响,出台相应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这些政策可能包括减免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税、延长缴税期限等 。纳税人应密切关注当地税务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了解具体的减免政策。
〖叁〗 、青海省疫情三年期间 ,针对房租减免出台了相关政策及措施,主要集中在2022年,以下为具体内容: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特困行业纳税人的支持青海省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餐饮、零售、旅游 、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纳税人 ,给予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
〖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 、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伍〗 、或因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新冠疫情)导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可申请困难减免。需提供停产证明、损失评估报告等依据 。操作建议:申请减免时需准备完整证明材料,并询问专业律师或税务机构,确保流程合规。不同地区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建议以当地税务部门解释为准。
〖陆〗 、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可按实际减免租金月份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叠加:减免政策可以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