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全国人大法工委官宣: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可根据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新冠肺炎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律定义 。
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一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显然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特征,因此属于不可抗力。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合同法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 ,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具体说明如下:不可抗力的认定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指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政府为保护公众健康采取了系列疫情防控措施 。
疫情定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法院裁判规则未尽谨慎义务不免责:若当事人未尽最大谨慎和努力获知合同相关情况,可能无法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例如,房屋产权受限未查询公示信息 ,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构成不可抗力 。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新冠肺炎期民事案件审理的指导意见
〖壹〗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司法理念与纠纷解决:各级法院要立足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作用 ,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前置,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共担风险 ,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基层。
〖贰〗、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旨在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提供指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经济秩序及公平正义。
〖叁〗 、020年4月16日 ,比较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有关疫情和防治的信息公开法律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有关疫情和防治的信息公开法律的规定是《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都明文确立了“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在平常,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 、依靠群众 。
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公布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分为不同层级,具体如下:国家层面的公布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法定公布主体。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传染病疫情的控制与监管。以下是该法条规定的详细内容:紧急防控措施: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 ,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隔离患者、追踪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等,以防止疫情扩散 。
信息已合法公开: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已通过法律程序公开(如生效裁判文书) ,相关机关可进一步公开其姓名 、照片、家庭住址等信息,不构成侵权。









